學生緊急傷病處理規定
嘉義市私立東吳高級工業家事職業學校附設進修學校「學生緊急傷病處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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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92年7月28日 教中(四)字第0920558494號函辦理。
二、目的:確保本校教職員工生在意外事故或緊急傷病發生時,能把握時間,爭取時效,即
時送醫,使患者獲得適當而有效的醫療照顧,以減輕傷病的程度。
三、處理規定:
(一)意外傷害或疾病處理原則:
1. 當學生發生意外傷害或疾病時,在上課中由任課老師,非上課時間由各班導師或在場學生或教職員工將受傷學生送到健康中心處理,必要時通知護理人員到場急救。
2. 如遇護理人員不在,教職員應掌握急救時效,依實際狀況需要,予以緊急處理或立即送醫。
(二)家長聯繫:
意外事故或疾病發生時,由事故處理者通知進修學校校務處,再由導師與家長聯繫,該送醫者,由導師陪同至指就診醫院(聖馬爾定醫院)就醫。
(三)傷患外送時,護送人員的優先順序:
1. 一般狀況(無立即性或持續性之傷害):
(1) 導師先行通知家長,若家長在家可立即到校,則請家長帶回就醫。
(2) 若家長連絡不到,或無法立即到校處理者,則由校務主任指派人員(導師、護理老師,或進修學校同仁)送醫或送健康中心,由護理老師適當照顧。
(3) 若經護理老師認定輕微者,至進修學校辦理外出或請假手續後就醫,由導師聯繫家長,返校時檢附就醫收據。
2. 特殊狀況(重傷、重病):
護送人員優先順序:
(1) 導師
(2) 護理老師
(3) 進修學校同仁
3. 事故發生時,由進修學校主任依實際狀況需要,予以緊急處理。
4. 護送人員護送傷患就醫,應給予公假登記,另有課務者由校務處理協助調代課事宜。
5. 傷病患者緊急救醫後,家長經連絡後尚未到達前,患者由護送人員陪伴,至家長到達後始可離開。
(四)重大緊傷病發生時,報備程序為:
現場處理人員(導師、值班教官、或護理人員)→進修學校校務主任→校長。
(五)交通工具:必要時聯絡119救護車前來支援。
(六)醫藥費代付:由進修學校公費代付,就醫後依實際費用,再由導師向學生收取費用。
(七)重大事件發生後,應將有關資料處理過程由進修學校書面陳報校長,或填寫「校安
事件報告表」。
(八)患者病癒返校後,若因緊急傷病衍生心理創傷,應由導師或轉介輔導室提供必要之 輔導。
(九)新生於入學時,應排基本救命術訓練課程。
(十)教職員工應定期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課程,列入校內教師研習項目。
(十一) 新生於健康檢查時,應填妥特殊疾病調查表,內容應包含特殊疾病及家族病史。
四、本處理規定經進修學校訓導會議通過,呈 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01學年度進修學校招生簡章
招生方式:
一、獨立辦理免試入學招生:
(一)招生名額:資訊科30名、餐飲管理科30名。
(二)報名日期:4月9日起至8月13日止。
(三)錄取方式:
1、符合申請條件之國中補校畢業生、20歲以上失學民眾、戶籍地近便之民眾、工作地近便之民眾、新住民、家戶所得60萬以下之子女,保障優先免試入學。
2、當申請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以上列順序優先錄取,優先序相同時按其志願採抽籤方式錄取。
3、上列招生後餘額,再由符合申請條件之一般報名民眾依其志願序採抽籤方式錄取。
(四)本項獨立招生辦理完成,如再有餘額,可再辦理招生。
二、參加嘉義區聯合招生入學:
(一)申請入學:參加101學年度嘉義區高中高職申請入學
1、招生名額:資訊科11名 、外加身心障礙生1名與原住民生1名。
餐飲管理科11名、外加身心障礙生1名與原住民生1名。
2、辦理日期:101學年度嘉義區高中高職申請入學委員會公佈日期。
3、本項申請入學如有餘額,再移撥至高中職聯合登記分發招生。
(二)登記分發入學:參加101學年度嘉義區高中高職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1、招生名額:資訊科11名、身心障礙生1名與原住民生1名。
餐飲管理科11名、身心障礙生1名與原住民生1名。
2、辦理日期:101學年度嘉義區高中高職申請入學委員會公佈日期。
詳細資料請見招生簡章:101進修學校學年度招生簡章
101學年度第一學期招收轉學生開始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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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學年度第一學期招收轉學生簡章